
双手——4 根手指
*任何不遵守规则和条例的参赛者,将自动被取消资格或扣分。
比赛规则:
参赛者必须在比赛开始前 10 分钟做好准备。
比赛开始前,双手指甲必须为方形。
比赛开始前,不得在模特手上涂抹任何产品。
允许对指甲模型进行准备,可使用预制人造指甲。
参赛者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双手的食指和中指。
拇指、无名指和小指的凝胶须在比赛前完成。
比赛开始后,须将指甲形状从方形修整为圆形或方圆形。
指甲前缘长度不得超过 0.2 厘米。
左手须做法式凝胶抛光(粉色、裸色与白色),前缘必须为白色,并涂封层。
右手须使用红色凝胶抛光(仅限红色),并完成封层。
禁止使用角质层油(指缘油)。
离开比赛区前,参赛者桌面必须保持清洁。
参赛者须自带工具及电源延长线,现场不提供。
评判标准:
塑形前指甲状态(角质层、形状)
角质层处理过程与状态
长度和形状
指甲表面状态
指甲下方清洁度
整体印象
红色凝胶
凝胶法式
产品控制
积分扣除项目:
塑形前指甲状态
角质层处理
长度和形状
指甲下方清洁度
凝胶应用
法式应用
产品控制
区域清洁度
本次比赛旨在考察参赛者在沙龙延长美甲项目中的专业能力,包括指甲延长的塑型技巧、单色涂胶的均匀度及整体效果的完成度。参赛者需通过现场完成指定手指的延长美甲,展示其技术熟练度和作品的协调性。
(1) 比赛内容
(2) 比赛时间
(3) 选手仪容要求
(5) 工具与产品
(6) 禁止事项
(1) 模特条件
参赛者须自带模特,模特需为女性,手部皮肤健康,无严重敏感或过敏反应。
(2) 模特服装
(1) 工具与产品
(2) 工作区清洁
(1) 赛前准备
(2) 比赛环节
(3) 作品展示
1. 参赛者需等待评审评分。